江苏、安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南京、常州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即日起全面开展安徽籍群众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业务。安徽省试点工作也已启动,我省常住户口人员在合肥、马鞍山也可办相应业务。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等10省、市先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即日起南京、常州2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安徽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2016年二季度,将在其它11个市开展安徽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2016年7月起,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外来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目前,安徽省常住户口人员在南京、常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凭居住证(或依据《江苏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居住地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下同)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常州、南京两地设35个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按“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的流程开展,制发证周期为20个工作日。 以下情形不予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因安徽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或主项信息差错、难以确认身份的;因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经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上述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办理。(新华日报)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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