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行动力争通过五到十年持续培育,推动基础级智能工厂大面积普及,规模化建设一批区域行业领先的先进级智能工厂,择优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航级智能工厂,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加速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未来制造模式,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变革创新。 据了解,行动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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