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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8 09:13:00 【字号 】 【关闭

      安委办明电〔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又适逢中秋佳节,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假期最长的节日。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对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要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已关闭矿井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非法违法生产;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全面彻底排查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突出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地区和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充分估量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更大压力,认真分析国庆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深刻吸取8月份以来接连发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管。

    四、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启动非煤小矿山关闭工作,严防应关闭的非煤小矿山突击生产。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定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要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六、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节日期间停产企业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节后和第四季度事故反弹,巩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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