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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在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强调

时间:2010-11-30 00:00:00 【字号 】 【关闭

  
  
  
  11月29日至30日,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11月29日至30日在京举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经侦工作的新期待,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效能和水平,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孟建柱首先肯定了近年来公安机关经侦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向奋战在打击经济犯罪一线的广大经侦民警表示崇高敬意,对他们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当前做好经侦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经侦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强调,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提高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实效的同时,认真对待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小案件”,及时受理群众的报案,增强办案过程的透明度。人民群众不仅关心犯罪分子能不能伏法,还关心自己的经济损失能不能及时挽回。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要切实做好防逃、控赃和追逃、追赃工作,努力实现“人到案、钱追回”,把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孟建柱指出,进一步做好经侦工作,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要正确处理坚决打击与严密防范的关系,把防范宣传作为经侦部门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新型经济犯罪作案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公众提示经济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增强群众和企业的防范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
  
  孟建柱要求,要正确处理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关系,既要依法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坚持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加大执法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孟建柱强调,信息化、市场化、开放条件下的经侦工作,对经侦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经侦队伍。要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经侦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着力铸造经侦队伍的忠诚警魂。要狠抓专业化建设,使经侦民警能够懂业务、懂经济、懂法律,会侦查破案、会做群众工作,着力提升经侦队伍的实战本领。要狠抓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着力提高经侦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京部党委成员刘京、杨焕宁、刘金国、蔡安季、陈智敏、黄明出席会议,杨焕宁主持会议,刘金国作工作报告,蔡安季宣读了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给公安部发来的《贺电》和《公安部关于对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记功的命令和表扬通报》,与会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
  
  各省区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公安厅局分管领导和经侦部门负责人,公安部机关局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委局的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文:徐灿  图:郝帆)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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