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 |  资质申报
 
 
 
 
资讯播报:

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时间:2015-06-30 00:00:00 【字号 】 【关闭

  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6月30日在北京举行,标志着这一覆盖全国公安民警的保险项目理赔工作正式启动。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缪建民出席签字仪式。

  夏崇源代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公安部党委,对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公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全国平均每年有数千名民警因公负伤、400多名英勇牺牲,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同时,由于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在职民警病故问题也十分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央出台的“1+3”公安改革意见和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和职业风险保障制度。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建立和理赔工作开展,对于减轻民警家庭负担、解除民警后顾之忧,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公安部将根据改革的要求,围绕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继续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努力提高民警工资待遇和职业风险保障水平。

  缪建民表示,中国人寿和各地分公司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和服务承诺,提供优质、高效、热情服务,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伤亡民警都能按时足额享受到应有的保险理赔。

  2014年11月,公安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的,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中央
C1
权威发布
C3
中央
C4
地方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