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庄严落槌,改判聂树斌无罪。一纸判决,还了聂树斌及家人公道。面对镜头,聂父失控流泪。从年初的陈满案,到岁末的聂树斌案,公平正义正以可感可知的方式呈现,司法改革成果得到了历史和社会的检验。 2016年,司法改革走到攻坚之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这一年完成。重任在肩,一整年,从高层部署到基层实践,一切都努力推动司法改革爬坡过坎、破浪前行。 这一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2次,其中10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重要司法改革文件,为深化司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2016新年伊始第一周,中政委大院迎来两批特殊的客人。原来,法律专家学者和律师应邀为司法改革建言献策。“搞改革就是要听取不同声音”“司法体制改革要让年轻人有奔头,老人也安心”“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孟建柱书记含金量十足的点评,成为2016年司法改革风向标。 高层部署紧锣密鼓,司法改革实践也渐入佳境。这一年,北京、天津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按下司法改革“启动键”。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这意味着司法改革试点已在全国全面推开。 司法改革重任中,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始终是重中之重。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已有778个检察院开展试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检察官权力清单,27个省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开改革。在前期试点的探索成果上,改革步伐全面提速。权责一致、自主办案、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的职业前景让更多优秀办案骨干回归办案一线,不少干警感慨:“员额考试比高考还激烈。” “员额比例低于红线十多个百分点”“‘1+4+5’的司法责任制体系,保障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启动司法改革试点一年多,重庆检察机关实招频出、亮点纷呈,最大限度地释放了改革红利。“改革后,捕不捕检察官说了算,权力大了责任也更重了,一点都马虎不得。”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刘莉坦言。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的纠正,深刻揭示出有罪推定、非法取证、未审先判等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正。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要求,不仅涉及庭审,更从诉讼的源头开始,就要求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案件裁判公平正义。不少法学专家表示,从“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这项改革将有效确保刑事诉讼制度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也对司法资源配置提出更高要求。现在,司法机关正在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2016年,检察机关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法院10日内审结的案件占九成以上。“简”程序不“减”权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最终将落实到更好地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上。 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对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向该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至此,在试点一周年前夕,13个试点地区均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破冰”。 如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经随着越来越多的案件的出现而落地生根。企业非法生产致使危险废物污染土地,农机管理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能致使国家农机补贴被套取;住建部门未责令非法占地企业治理恢复种植条件……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将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截至2016年12月底,试点地区检察院已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公共利益案件线索4900余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00余件。 司法改革犹在路上,重任仍在肩上。司法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每一分努力都为国家法治进程积攒能量,每一个成果都带给群众满满的获得感。这份责任,值得司法机关继续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全面开花结果。(张灿灿)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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