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中,如何找准突破口,走出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山东公安机关围绕“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个方面的执法要素大胆创新,形成了以强化常态长效的执法主体建设、系统完善的执法标准、标本兼治的执法管理体系、集约高效的网上执法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为内容的“五位一体”执法规范化系统工程,打造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山东样本”。 从系统规划到全面落实,“规范执法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的全警工程大布局形成 这是一组反映2009年山东公安执法水平的数字: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0.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6%,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5.3%,民警违法违纪数量同比下降6.2%。数字的升降体现了山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稳步推进。 然而,山东省公安厅党委认为,必须从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入手,才能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式发展。今年7月31日,省长助理、公安厅长吴鹏飞在德州市公安机关进行专题调研时提出,要把群众满意当做规范执法的最高目标,让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优质服务上。 据了解,去年3月以来,厅党委成员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少数市、县公安机关组织领导不力,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缺少统一的标准引领等问题,厅党委分类汇总、思考解决方法。最终,厅党委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成“全警工程”上达成共识,提出了“高点定位、跳而可得、力求最优,组织全覆盖、建设全警化”的建设要求和“科学务实、全警全力、强势推进”的工作思路。之后,山东省厅出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设定了“全面深化”、“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三条年度工作主线,细化了民警违法违纪率、涉警有理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件“三个零增长”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提出了主体常态管理、标准体系、制度建设、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创建、监督管理、执法保障、执法成效八大突破的工作要求,明确了85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今年4月,公安部将山东等地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后,山东省厅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吴鹏飞发出了勇当全国“领头羊”的动员令。省厅分别与各市公安局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第一责任主体”制度,形成了“上下互动、警种联动、法制推动、全警行动”的工作责任机制。 从强制入轨到自觉规范,“三员”制度和百千万人才战略激发民警规范执法的主动性 今年3月,济南市公安局西市场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驻所专职法制员王利在进行复核时,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劳教条件,便迅速整理案卷,固定证据,在24小时内向分局法制处和市局汇报,依法对其劳动教养。 和王利一样,分布在山东省2542个派出所的6541名专兼职法制员,对所在单位的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审核把关,保证执法质量,防止了执法偏差的产生。除了专兼职法制员外,山东还在全省派出所配备了3300名兼职技术员,及时勘察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现场,固定和保全证据,最大限度地实现“现场必勘”。为了加强对一线民警的执法督导,省厅又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配备了2725名法制督导员,及时发现和整改民警在日常执法中的问题,加强法制督导力度。 “三员”制度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执法资格认证升级管理机制则建立了规范执法的激励机制。山东省厅运用公安信息化建设平台,对民警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执法行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三个级别逐级晋升执法资格,并建立民警电子执法档案,加强日常管理。 目前,全省共有6.6万名民警取得了基本执法资格,1.6万余名民警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 与此同时,山东公安实施了百千万人才战略,提出3年培养出200名通过一、二级执法资格认证的高级执法人才、1000名司法执业资格拥有者和10000名执法业务骨干,实现人才的集聚效应。 这一系列措施的施行强化了常态长效的执法主体建设,激发了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主动性。今年以来,山东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起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5.8%和10.6%。 从凭经验执法到按标准操作,精细的标准控制和软硬件安全管理使规范贯穿执法全过程 今年6月15日晚,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省庄派出所民警崔向河在值班时接到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报警电话。按照随身携带的《泰山警察警务宝典》中针对聚众斗殴行为的处置规范和注意事项,崔向河和同事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制止斗殴行为、救助伤员和现场的调查及证据的收集、保全,顺利完成了处警任务。 改变凭经验执法的模式,让一线民警明确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这是山东建立系统完善的执法标准的目的所在。据了解,山东省厅制定了包括《基层公安机关常用执法操作规范指引》在内的99件有利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执法标准文件,明确了执法岗位、执法行为以及语言、执法量处标准,细化了接处警等各类执法环节的操作流程,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执法行为操作体系。 今年5月,齐河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的平面示意图被重新置换。17间用房被划分为办案、办公、接待、生活等四个相对独立又互为关联的功能区。其中,办案区凭指纹或密码方能入内,信息采集室、讯问室、询问室等独立封闭、全程监控。这只是山东公安进行全省执法场所功能分区建设的一个缩影。 为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山东各级公安机关通过立足现有条件改造、选址新建、集中建设办案中心共享使用等3种模式开展执法场所功能分区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全面实现了基层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管理。 从传统办案模式到网上办案“流水线”,通过健全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将规范落实到每个执法细节 今年3月的一天,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相公派出所民警打开网上办案系统,看到了分局法制室对其正在办理的一起伤害案件提出的意见:该案现场勘查不够详细,特别是缺少对受害人伤情记录的视频、图像资料,所以案件将很难在“流水线”上往下走。办案民警马上找出出警时拍摄的伤情视频、图片,将这些资料上传到系统里。一周后,案件顺利走完公安办理环节,整个过程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决适当,民警本次办案的考核分数也在网上自动生成。 开通网上办案“流水线”,让民警成为“流水线”上各负其责的“技工”。今年以来,山东公安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成使用后,整合了公安主要执法业务工作流、审批流、数据流等执法信息资源,建成了集信息采集、案事件管理、线索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和监督考核于一体的网上执法管理,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工作效能和监督效能。 今年9月1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一名办案民警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未出示警官证,这一不规范的执法细节被督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给予了及时的纠正和教育。据了解,目前,全省110处警车和民警都配齐了执法录音录像仪,并对候问、讯问等办案环节实施同程录音录像,实现了远程网上监督。 从阳光执法到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激活队伍创新活力,执法服务更贴心,群众更满意 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山东还在执法办案公开化、执法监督社会化上下功夫。对治安案件实行办案民警、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和案件进展情况“五公开”,刑事案件做到受案、移交案件及破案“三回告”,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山东公安机关还建立了执法办案随机回访、现场回访和集中回访制度,并在全省公安窗口单位推行工作满意度网上评警、短信评警、电子装置评警系统,接受群众评价。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有40多万起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执法规范化建设激发了民警执法为民的创新活力,让群众对公安工作更为满意。山东公安机关全部建立了“公安服务在线”,集网上办事、咨询服务、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98项公安业务在互联网上的全天候在线服务。截至目前,仅济南市公安机关就为群众在线办理各类证照7.5万件,答复群众各类咨询6万余条。各地公安机关还相继推出了“手机警务室”、“网上警务室QQ群”、“网上大走访”等工作方法,利用网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出了为民服务的“新干线”。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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