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广东省内安防产品生产单位 办理条件 (一) 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场所; (二) 有工商营业执照 ; (三) 有相应产品生产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 有设计、生产、测试及维修设备; (五) 有完整的产品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六)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七) 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八) 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型式检验合格(办理程序见《办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 所需材料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书面申请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简介; 5、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产品设计与工艺文件; 8、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采用企业标准的须经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9、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0、产品照片和说明; 11、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2、产品售后服务措施。 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编辑:宇龙 来源:中国安防资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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