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盐城警方积极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处环保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公安机关已排摸环保案件线索40余条,依法查处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5起。 盐城市局对近期办结的两起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滨海县盐城融新化工有限公司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案和射阳县向阳农牧渔业有限公司未环评拒不停止建设项目案。案件均涉及企业和个人。 经查,6月25日晚,因暴雨天气,盐城融新化工有限公司收集池内废水溢流至厂区空地,车间主任王某擅自设置临时管道将厂区内积存受污染的雨水排至厂区外南侧空地。经滨海县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该空地积存废水ph值、cod浓度、氨氮浓度、总磷浓度的数值均超过相关标准,王某的行为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7月26日,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5年10月23日,射阳县环保局在对射阳县向阳农牧渔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建的水产品检测楼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5年10月27日,射阳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但该公司拒不执行相关处罚决定。今年4月14日、5月10日,射阳环保局先后两次对该公司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的水产品检测楼仍在施工。7月30日,射阳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射阳县公安经过调查,于8月1日对该公司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巧全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公安机关加强与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情况沟通,组成立体式执法巡查体系,及时交流共享环保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坚持多警种同步上案机制,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略,组织攻坚力量快侦快破;发挥职能优势,围绕重点部位、行业和企业,开展滚动式、拉网式排查,主动获取案件线索;对环保等部门执法活动中遇有阻碍执法等情形,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查处;组织专门督查力量,对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地案件侦办及时、线索核查到位,通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盐城市局) (编辑:api 来源:) |
地方
权威发布
中央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