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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网民反映全省事业编警察授衔时间问题的回复

时间:2016-08-03 00:00:00 【字号 】 【关闭

关于对网民反映全省事业编警察授衔时间问题的回复

  网民留言:我们是2014年参加全省事业编制警察考试的人员,属于基层派出所的事业编警察。根据文件,最迟2016年6月完成授衔,这关系全省近一万名事业编警察能否早日成为真正的人民警察。如今实习期已满却迟迟不授衔,当前执法环境复杂,出个警没有警察证,我们工作很被动。
  留言回复: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通知》(甘公发〔2014〕51号)明确规定:“选拔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明确警员职务后,由省公安厅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规定评授警衔,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目前,选拔人员的试用期已满,经市州公安机关考核合格明确警员职务后,我厅将按相关规定评授警衔。


                   甘肃省公安厅

                   2016年7月12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甘肃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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