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公安厅情报信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省公安厅决定面向全省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具备较丰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业务骨干共10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见《省公安厅2013年遴选情报信息业务骨干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部分职位同时要求具备人民警察身份; 2、政治坚定,勤奋敬业,热爱公安工作,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技术保障职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公安机关科、所、队、室领导干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市级公安机关内设部门领导干部37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6、具备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 5月13日至15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机构编制调配科(成都市金盾路9号省公安厅4号楼405室)。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自我评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担任领导职务的同时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如不能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省公安厅人事处。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初审。 省公安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笔试人员名单和安排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公安信息网主页公布。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文写作考试、专业考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公文写作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公文写作考试占总成绩的20%,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考试。 公文写作考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专业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 (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电子文档编辑处理、邮件收发等基本操作技能。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公文写作考试、专业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结束后,由省公安厅分别划定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在公文写作考试、专业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缺考等原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取消、调减遴选计划。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和人员名单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公安信息网主页上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专业考试、公文写作考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未达1:3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或取消、调减遴选计划。 六、体检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试用和公示 试用人员到省公安厅相关岗位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试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28-86301740
附:1.省公安厅2013年遴选情报信息业务骨干职位表 2.省公安厅2013年遴选情报信息业务骨干报名表
四川省公安厅 2013年5月2日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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