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技防办: 为加强我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黄冈安防市场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安防手段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大排查、大防控、大检查、大会战”工作要求,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据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第(312号令)精神,9月4日至9日,黄冈市公安局对全市安防市场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由市局技防办牵头,从内保支队、安防协会理事单位、各县市区内保中队抽调人员组成,分为五个小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安防从业单位、安防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学校、小区以及各类市场。通过检查达到宣传贯彻省政府第312号令、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经营的目的。 检查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暗访、组织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省政府第312号令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据实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办理、完善有关手续。 检查组共检查安防设施应用单位11个,安防从业单位3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从检查的安防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来看,各地已申报备案的安防从业单位能够依法经营,且所建设施工的安防工程能够达到相关标准,使用单位普遍反映较好。如: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州区)、黄冈市科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黄州区)、湖北金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穴市)、罗田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英山县万全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从各地安防市场监管情况来看,大多数公安内保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安防从业单位日常监管,依法取缔处罚无证经营企业,引导本地安防市场健康发展。如:黄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突出“三个重点”(“审核重点、管理重点、服务重点”)、实现“三严目标”(严格“审核、验收”,严格“倒查、顺查、互查”,严格“规范档案台账、规范员工队伍、规范日常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引领黄梅安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武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督促本地安防从业单位登记备案,坚决取缔处罚无证经营企业,有力地维护了合法安防企业的利益和本地安防市场正常秩序。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黄冈安防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贯彻不够。各地对省政府第312号令宣传贯彻不够,不少安防设施应用单位甚至还不知道这部法规,不知道安防设施工程建设要申请、要招标、要验收;二是日常管理不够。各地治安管理部门对本地安防从业经营单位日常管理不够,不少安防从业经营单位无证经营而没有受到必要的处罚,个别县市虽然有不少安防从业企业,但至今还没有一家安防从业单位登记备案;三是行业自律不够。各地安防市场较为混乱,无序竞争现象严重,无备案证经营安防器材和从事安防工程施工现象十分普遍,在被检查的30家安防从业单位中,就有14家无备案证,全部为当地规模较小的电脑经营店。这些安防从业单位为了减少成本,也为了减少麻烦,明明知道从事安防施工必须办证经营,依法申报、验收,而不去办理相关手续。由于他们规模小,报价低,经营灵活,能够吸引不少安防设施应用单位,对备案经营安防从业单位产生很大的冲击,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安防市场,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应当对其依法取缔和从重处罚。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黄冈安防市场。 一是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各地要加强组织对本地安防从业单位和安防设施使用单位的培训,认真宣传贯彻省政府第312号令,提高法规的知晓率、应用率。 二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第312号令,积极督促本地安防从业单位登记备案,不断加大对无证经营从业单位和无申报、无验收使用单位的处罚力度,保护合法从业单位,取缔无证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安防市场环境。 三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市公安局将加大对黄冈各地安防市场的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督办各地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促进黄冈安防市场有序发展。
黄冈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送: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黄冈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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