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技防办、文物(文化)局: 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更好发挥安全技术防范作用,拟于5月份起,对全省文物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运行情况组织一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内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收藏展示单位。 二、检查依据 《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2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00]044号) 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通知》(公通字[2011]33号)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的规定》(GA27-200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三、组织实施 由省公安厅技防办、省文物局安鉴处、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质检院)组织有关技防专家参与的检查组联合检查,重点以抽查形式组织实施。 四、检查内容 (一) 安全技术防范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 技防档案情况; (三) 报警监控处置预案与演练情况; (四) 重点要害部位报警监控效果情况; (五) 监控中心运行情况; (六) 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七) 监控中心值班记录情况。 五、检查程序 (一) 听取汇报; (二) 现场实地检查、测试(由质检院负责); (三) 填写《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检查表》; (四) 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向被检查单位发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系统整改通知》; (五) 将检查形成的相关材料归档。 六、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观念,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文物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加强文物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实施安全检查,彻底根治隐患,各单位要以安全检查为契机,做好安全工作的全面排查和重点安全部位的深入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安全隐患即时整改,限期整改。 (三)各地按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落实专班专人组织,并积极配合省质检院检测工作。
附:1、检查组专家,成员名单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整改通知书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全检查表
湖北省公安厅技防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湖北省文物局安鉴处 湖北省安防工程检测中心
附件一 文物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查小组 专家及成员名单 检查组领导成员: 省公安厅科信处处长:王郁辉 省文物局安鉴处处长:陈权胜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吴遵红 安防技术专家组: 李方敏教授 江小平教授 陈国瑞教授 胡文斌教授 林 馥教授 李文海教授 邵凌霜教授 袁国材研究员 检查组成员名单: 庞晓洪 余连清 钟文健 骆 斌 孟江生 韩安华 罗学斌 柏大武 郭 文 姚东明 汤 淳 黄 良 姜建元 范 羽 胡松柏 陈登祥 陈东风 冯 景 胡俊平 黄少波 胡忆梁 刘杨景 贺 莹 孙 俊 刘小勇 刘顺斌 丁 群 徐光胜 梅汝新 杜培勇 杨巧云 张 勤 孙细军 樊仁伟 徐建国 检测组名单: 陈 晓 周家坤 叶 君 陈 璠 孙 晶 彭 湃 沈 鸣 刘 亮 葛正新 徐俊雄 朱 吉 胡文顶 检查组联络员: 省公安厅技防办:赵 刚 省文物局安鉴处:陈 旻 联系电话:13871170111 联系电话:18995513906
附件二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整改通知书 鄂公(技)改字 [20 12] 第 号 : 根据《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00]044号)、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通知》(公通字[2011]33号)、《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的规定》(GA27-200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全省文博系统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查专家、成员:
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下述问题:
请你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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