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确保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省内从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工作的,知悉有关规定并愿意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可向吉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申报资格和申报方式:申请单位在吉林省信息安全网www.jlis.gov.cn下载查阅,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申请表》,之后送到吉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新发路806号公安厅侦查楼311房间)。 三、申报时间:2010年8月1日至8月10日 联系人:尹春阳、周航 电 话:82098059
吉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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