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方资格要求: (1)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2)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业务乙级以上。 (3)申请人业绩要求:2011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2个招标工程代理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1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资质文件: (1)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携带,均需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