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未纳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按时纳税及缴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金(提供三个月以内社保和纳税证明); (4)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二级资质或者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馆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四川省境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三个(类似业绩是指警营文化建设、军营文化建设或者部队、公安的政治环境建设工程),每个合同金额均需在18万以上; (9)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四川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警营文化建设初步设计方案。 二、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 (7)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二级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或者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四川省境外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