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江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以下称资质)的申报工作,经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系统集成企业资信管理办公室(以下称省系统集成协会资信办)研究,现就资质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关于发布<浙江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集协字[2017]4号)。 (二)如申报资质企业经过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以下企业可用聘用的相应等级的项目管理人员补充: 1.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首批会员单位; 2.2018年5月31日前申报资质的企业。 评审机构在资质评审中,应对企业申报的已聘用项目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浙江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中相应等级的聘用条件进行确认。该部分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自现场评审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按照规定安排好资质申报工作,与评审机构充分沟通,做好资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省系统集成协会资信办将按照规定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应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相关数据(不含2018年5月31日前申报资质的企业)。 (三)评审机构须严格按照资质评审规范和评审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申报企业如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持有异议,可向省系统集成协会资信办提出投诉,由省系统集成协会资信办进行处理。
协会资信办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8层8H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65102 工作邮箱:zjxtjc@163.com 协会网址:www.zjxtjc.cn
评审机构:杭州质信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225265
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 系统集成企业资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编辑:宇龙 来源:中国安防资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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