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3]50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经审核,现认定北京中关村移动互联网等10个产业集群(详见附件)为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集群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为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做好支撑和示范。 附件: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名单 科技部 2013年6月24日 附件: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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