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淮安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小区公共区域、小区监控中心及家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办法》的出台,结束了江苏淮安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无强制性规定的历史。 五个地方应有“电子眼” 按照《办法》的规定,小区出入口及小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口临街附近,停车场出入口,小区内活动广场及小区电梯内都应安装摄像机。并且,这些摄像机录制的图像,回放时必须能够清晰显示人员、车辆等基本特征。对于停车场出入口的摄像机要确保清晰度,能显示车辆的号牌、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基本特征。小区内活动广场上的监控要求则更高,监控区域要大,为此要安装高速球机,监控图像除至少达到标清以上外,还要保证夜间图像清晰。 小区必配监控中心 小区监控中心是小区电子防护网信息的汇聚地,对于这一核心设施的配套,《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要求,除了要确保小区监控中心应有的使用面积,监控中心应设置在一层,配备可靠的通讯工具外,还要求小区监控中心预留与公安等接处警中心联网的接口。 保安巡查有电子台账 小区内有了安防设施,管理好、维护好这些设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为此,《办法》明确了小区物管公司为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主体,对于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主体则为小区派出所。 管理主体要保证小区安防设施不间断运行,有效记录监控信息,妥善保存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另外,《办法》还要求小区设置对保安巡查线路、方式和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的电子巡查系统,以督促保安更好地履行好巡防职责。 全面提高小区安防建设水平 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淮安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从此有了强制性标准。据介绍,在此之前,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水平可谓参差不齐,总体来说高档小区较好,其它小区较差,在一些老小区安防设施甚至是空白。 “以监控为重点的小区安防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对提高小区的安保水平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市住建局物管处陈辉处长说,《办法》实施后,新建设的小区安防设施建设要纳入小区建设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没有或者不完善的老小区安防设施改造也将稳步推进,这项改造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正在建设之中,尚未全部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补建安防设置,并按照新规定执行验收。 多部门联合管理 “如果小区安防真能按照这个文件来建设和管理,那么,小区安全感将大大提高。”市民高先生如是评价着这个新《办法》。 记者采访得知,这个《办法》由市综治委、住建局、公安局及规划局四个部门联合行文。其中,综治委是牵头单位。规划部门则是小区安防建设规划的审核部门,公安部门则参加联审,其具体负责对安防设施管道、机房等前期规划、建设技术方案的评审。住建部门负责对小区建设施工图纸和小区交付备案的把关,在收到公安技防部门对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评审合格意见后,方可对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在收到公安技防部门对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提供小区交付备案证明。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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