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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3-02-05 16:50:00 【字号 】 【关闭

    鲁政办发〔201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智慧山东”的战略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智慧山东”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等网络的融合集成为基础,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全面感知,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全面提升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过程。建设“智慧山东”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省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为当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典型示范引路、市场主体运作”的原则,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深入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无所不在、高速互联的宽带信息网络,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提升信息化应用效能及各领域的信息服务和知识创造能力;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保障信息安全,净化网络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会服务功能、保障民生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促进和支撑作用。

  (二)基本目标。“十二五”末,“智慧山东”试点工作形成比较突出的示范效应。下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光纤到户、无线宽带网络对重点区域实现全覆盖,城市家庭带宽接入能力不低于20Mbps(比特/秒),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无线宽带网络,全省宽带网络出口达到6640Gbps(比特/秒),“三网融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信息技术在无线射频识别、传感器及节点、应用软件、高端集成、服务应用以及网络通信、云计算、云安全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集成电路、系统软件、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软件业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基本形成效能显著提升、成果惠及全民的信息化应用发展格局,基本建成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三、重点内容

  (一)试点先行,树立“智慧山东”典型和示范。以试点为载体,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1.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探索建设、运营和服务模式。选择潍坊、威海等市作为“智慧城市”试点,重点围绕交通、能源、物流、工农业生产、金融、智能建筑、医疗、环保、市政管理、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的应用热点和难点找出突破口,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智慧应用和服务为核心,充分发挥地方智慧型产业的优势,选择物联网应用基础较好的领域,分期分批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

  2.着力推动“智慧城区、社区”试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以济宁市任城区等为“智慧城区”试点,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利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管理理念,通过强化跨部门数据整合和业务协同,实现对供水、供热、路灯、城市防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智能调度,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枣庄市安乔东城国际小区等为“智慧社区”试点,利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先进信息技术,通过智能家居、智慧楼宇、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社区呼叫中心等信息技术在节能、安防、物业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进一步完善社区内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应用系统,加快推进“数字家庭”建设。

  3.重点抓好“智慧园区”试点,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发展。在禹城市等开展“智慧农业园区”试点,重点在粮食作物生产、农用地资源利用、农用水资源、畜禽水产精细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溯源、果园精细管理、设施农业等领域部署物联网试点与示范应用;在济南、淄博市等开展“智慧工业园区”试点,以装备制造智能化为核心和突破口,深化物联网技术在汽车、船舶、机械设备、消费品等我省优势传统产业上的渗透融合,创建装备制造智能化示范园区;在德州市等开展“智慧物流园区”试点,以智能调度、物流信息处理、车辆监控管理和调度、食品及药品追溯与风险预警等为切入点,选择重点物流企业、园区和基地开展智慧物流应用示范。

  (二)突出重点,培育智慧产业。依托济南、青岛、潍坊、威海、济宁、淄博、日照市7个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位置感知技术、微机电系统(MEMS)和软件产业,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洋工程、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做好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扶持工作,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协同发展的智慧产业体系。

  (三)提升服务能级,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宽带山东”建设工程,以光纤宽带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为重点,率先完成国内领先的第三、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无线网络(WIFI)、卫星等多种制式综合服务的无线通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加大骨干网升级改造力度,提高互联互通水平和宽带网络接入速率。加快高性能数据中心建设,探索云计算运营服务和统一建设模式,推动云计算相关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广播电视网、电信宽带网的建设和功能提升,全面推进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智慧山东”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省与试点城市、重大项目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应用推广中的问题。加强部省合作,建立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委的合作机制,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

  (二)注重规划引导。加强“智慧山东”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强化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重点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有效实施。

  (三)完善扶持政策。研究制订财政、土地、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省级信息产业、制造业、产业技术研发、服务业发展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科技等专项资金对“智慧山东”试点项目建设、示范推广、关键技术研发及人才培养和引进给予重点支持,为“智慧山东”建设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

  (四)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目标实现。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引导,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把加快“智慧山东”建设纳入全省“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象生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智慧山东”试点工作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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