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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29 10:28:00 【字号 】 【关闭

1. 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6】312号

2. 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预算金额

1

身心监护仪

1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129.906 万元

2

高清审讯主机

10

注: 本项目不分标包,不得将本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文件

4. 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号:313511001019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539616237

地址:开元路12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0396-2609223

地址:

10. 质疑电话: 王女士:0396-260922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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