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将开展2014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面向需求。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工作,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服务实战,服务基层。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公共安全行业特点,以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支撑法律法规与警务管理为重点。 (三)系统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统筹考虑标准的有效性和实施监督。 (四)鼓励创新。优先支持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有推动作用并且应用成效显著的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标准项目。 二、申报重点 (一)与执法规范化、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城市”、“210”工程等公安机关重点建设配套的标准项目。 (二)与公安信息资源规划建设有关的标准项目,侧重信息交换与共享、数据采集、数据使用与管理等领域。 (三)与《全国公安机关“十二五”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十二五”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总体设计配套的标准项目。 (四)基于“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公安类项目、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项目、公安部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公安理论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的标准项目。 (五)基于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的标准项目。 (六)基于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等获奖项目成果的标准项目。 (七)结合公共安全行业产业发展,能够支撑公安科技信息化与装备建设,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标准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进行前期预研,并已形成标准草案,重要的技术指标已经明确。 (二)申报项目应以标准体系为依据,未纳入标准体系但确系急需立项的,需充分论证、重点说明。 (三)鉴于标准的社会公开性,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四)承担历年计划项目超过3项且未完成报批稿的项目负责人或参加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软件((互联网下载地址http://219.239.107.228:8090)生成电子申报文件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包括:立项申报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标准草案。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警官,电话0791—87288326。 邮箱:jxgajfb@163.com 附件1: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3年12月15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西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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