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 “安防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青安协字【2015】4号
青海省安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一、活动目的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强我省安防行业诚信建设,鼓励、引导企业走诚信守法经营之路,促进我省安防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安防产品和安防工程建设质量。 二、活动主题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用户至上,服务第一。 三、级别评定 本会“安防诚信企业”的评价,实行五星级制,五星为最高。企业综合评分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及以上的企业才可评为“安防诚信企业”。 综合分为:75-84分为三星;85分-94分为四星;95分-100分为五星)。 四、申报“安防诚信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类企业; 2、本企业在青海省注册并加入“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会员”满两年以上; 3、持有《青海省安防协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满两年且年审合格; 4、两年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验收全部合格,且工程业绩总合同金额在180万元以上,以工程税票为准(要有交税的凭证和银行扣款证明); 5、无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 6、 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一般性的顾客投诉能及时妥善处理; 7、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参评企业须提交的基本资料 申请参加诚信企业评定的安防企业须向青海省安防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一)《青海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安防资质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13、2014年安全防范工程合同和相应的工程税票(要有交税的凭证和银行扣款的证明); (四)2013-2014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2013-2014年企业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说明; (六)企业合同制度和执行情况; (七)本企业2013-2014年从业人员登记表和2013-2014年月工资发放表; (八) 本企业2013、2014年度安防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业主使用情况证明和售后服务记录; (九)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优良或不良诚信记录的相关资料。 六、活动时间: 申报材料:201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资格初审:2015月4月1日至5月31日 审委评审:2015年6月1日至8月30日 进行表彰:2015年4季度。 七、评价对象:自愿申报参与2013-2014年度“安防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省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两年以上的企业。 八、活动评委: 1、成立“安防诚信企业”评审组:由省公安厅技防办、省安防协会和理事单位代表组成。 2、引入第三方评估组织:协会将探索把“安防诚信企业”评选的具体工作通过建立或委托相应的评估机构进行操作。 九、活动流程: 此次“安防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采取企业自荐、资格审核、专门评审机构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测评以及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评定,具体步骤如下: (一)参评企业按照参评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详见附件)、承诺书和准备相关材料,并向青海省安防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表与相关材料; (二)青海省安防协会秘书处整理相关资料并报告“安防诚信企业”评审组。 (三)青海省安防协会“安防诚信企业”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表与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 (四)评审组对符合参评的企业进行技术资料评价、实地考察和用户满意度调查测评,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数据,并向青海安防协会理事会提交评审结果。 (五)青海安防协会在青海安防协会网站予以公示; (六)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青海安防协会秘书处提出署名的书面异议申请,青海安防协会秘书处负责向异议方出具书面答复; (七)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查实投诉不实的企业将获得由青海省公安厅技防办、青海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授予的 “安防诚信企业”星级称号,并颁发相应的星级证书。 十、“安防诚信企业”综合分评定 “安防诚信企业”综合分评价以《青海省安防协会“安防诚信企业”综合评估指标》为准(后发),进行评定。 附:《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安防诚信企业”评价申请表》 联系人:石玉清 联系电话:13909719897 8465076 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青海安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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