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公安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副总警监刘德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8月14日9时4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56岁。 刘德同志,男,汉族,1954年2月出生于北京市,原籍云南禄丰。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03年5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05年3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1970年6月至1980年1月,刘德同志在北京第一机床厂工作,先后任重型铸工车间清理工段班长、团总支书记。工作中刘德同志干劲足,能吃苦,不怕累,团结同志,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0年1月至2003年5月,刘德同志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干部、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法制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工作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团结带领全办同志,坚持依法办事,严把案件质量关,较好地完成了一万多件各种案件的审批工作。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特别是党委书记期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他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议大事、抓大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依靠并团结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忠实履行“首都稳、全国稳”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他果断决策、深入一线,及时处置、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有力地维护了首都社会稳定,在建国50周年庆祝活动中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一等功。他超前谋划,靠前指挥,举全局之力,动员社会力量,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六大安全保卫任务,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他思路清,工作实,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承办北京奥运会两个机遇,从首都实际出发,突出反恐防暴、严打整治、社区警务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积极进取,推动创新,使首都公安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他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制度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凝聚力不断增强。他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民警双向选择制度。组织开展遵纪守法整顿活动,分析队伍思想状况,建立民警行为信息库,制定公安纪律行政处分标准和行政告诫规定,加大了队伍管理力度。以贴近实战和服务一线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技能。重视警察文化建设,举办警察文化研讨会、艺术作品展、礼仪大赛,反映了首都警察的精神风貌。开展“警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3年5月至2005年3月,刘德同志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分管公安装备财务、机关后勤保障和基建等工作。2005年3月,刘德同志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分管国内安全保卫、警卫、装备财务、警务保障等工作。在公安部党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按照部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部署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殚精竭虑,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呕心沥血,贡献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他在指导、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防范、有效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的同时,精心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香港回归1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专项保卫任务。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警卫工作,认真研究审改方案,坐镇一线指挥协调,深入现场检查落实,积极改进警卫形式,成功组织实施了中非论坛领导人峰会、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北京奥运会、亚欧首脑峰会和全国“两会”等一系列重大警卫活动。他关心基层、重视基础,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协调沟通,推动全国出台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有效解决了基层公安经费保障困难的问题。他坚持不懈、深入推进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努力建立公安应急保障机制,商请有关部门加大公安经费投入,实施公安派出所工程建设,加强公安装备财务管理,推动公安保障规范化和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了全国公安机关保障水平。为了把公安部办公楼建成国家级警务指挥中心和国家反恐指挥中心,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夜以继日忘我工作,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倾注了大量心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出色完成了建设任务。他重视从优待警,关心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部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为改善部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生活条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刘德同志是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北京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北京市委委员,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他多次受到表彰奖励,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刘德同志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注重理论学习,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部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他坚持原则,爱憎分明,敢抓敢管,勇于负责,雷厉风行,锲而不舍,为人正直。他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认真研究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破解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指挥水平。他牢记宗旨、竭诚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他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为党的事业不懈追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忘我工作。他讲党性、顾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平易近人,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他关注基层,关爱民警,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公安机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国公安战线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刘德同志生病期间,顽强地同病魔作斗争,带病坚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充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 刘德同志的一生是敬业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公安事业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而努力奋斗。 刘德同志永垂不朽!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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