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 |  资质申报
 
 
 
 
资讯播报: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次成功实践

时间:2010-07-20 00:00:00 【字号 】 【关闭


  近日,经过差额推荐、差额面试、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会议决定、公示任职6个环节,3位同志从300多名人选中脱颖而出,正式走上公安部宣传局、禁毒局、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岗位,公安部公开差额选拔部分局长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在直属机关范围内公开差额选拔局长,这在公安部尚属首次,部党委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十分关注。这次公开差额选拔,是在认真学习借鉴、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宣传监督,做到了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全程透明、结果公正,实现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群众满意度和人岗匹配度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认同和全国公安机关、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果。

  这次公开差额选拔,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就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批准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对今后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规划,并把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近年来,公安部党委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扩大民主、创新方式,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目前,竞争上岗已成为公安部机关正副处长选拔任用的主渠道,干部交流工作有序推进,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也迈出了新步伐。此次公开差额选拔部分局长,是公安部党委深入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充分体现了部党委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的决心与魄力,彰显了部党委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贤任能的气度与智慧。

  这次公开差额选拔,是完善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之举。公开差额选拔干部,是民主、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也是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度的有效途径。此次公开选拔突出差额竞争,实行差额推荐、差额面试、差额考察、差额酝酿,采取全程竞争、逐轮淘汰,让人选进行“马场赛马”,让决策主体进行综合比较;注重群众参与,深入落实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鼓励广大干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方案、程序、结果“三公开”,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深入宣传,使整个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公开程度高、参与范围广、竞争力度大、民意选择准,实现了民主的办法、竞争的机制和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机结合,真正跳出了“靠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局限,群众欢迎,干部服气。

  这次公开差额选拔,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生动实践。选人用人历来就是一种导向、一种标杆。此次公开差额选拔,实行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相结合、差额面试与深入考察相结合、民主测评与实绩分析相结合,突出岗位要求,注重能力实绩,全面客观地考察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真正做到“凭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最终走上领导岗位的3位同志也都是大家公认的“实干型”干部。选拔的是领导干部,树立的是正确导向。通过此次公开选拔,让想干事者看到了发展前景,让能干事者看到了进步机会,让干成事者看到了施展舞台,进一步树立了“让实干的人实惠、让吃苦的人吃香、让有为的人有位”的用人导向,有效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

  公开差额选拔部分局长试点工作的成功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标志着部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勇于探索、善于创新,以公开差额选拔部分局长试点工作为契机,继续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在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效,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中央
C1
权威发布
C3
中央
C4
地方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