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1年3月29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作了发言。人民日报4月23日予以摘发: 公安机关走出维稳新路
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两个《决定》,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路子。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创新打击犯罪机制。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研究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积极创新严打思路、改进严打方式,坚持严打与整治、打击与防范、面上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拐卖儿童妇女、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有效遏制了犯罪高发势头。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完善情报信息预警机制。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总量始终保持在可控水平,其中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成为当今世界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大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新特点,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新思路。在健全110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城市人民警察巡逻体制、实施派出所和刑侦工作改革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坚持统筹网上网下、统筹打防管控、统筹各方资源,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指挥中心的龙头枢纽作用和实战指挥功能,积极构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防控网、区域警务合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全面实施打防管控一体化,初步实现了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加快推进警种合作、区域警务合作、国际警务合作和社会部门合作机制建设,目前已在全国建立七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能力,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面对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难题,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思路,全面推广“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新办法。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出租房屋房主、中小旅店业主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施全覆盖动态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序转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研究出台政策规定。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质,全面提升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夯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同时,牢固树立科教强警、素质强警理念,深入开展全警大练兵、全员大培训活动,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充分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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