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10年6月的严打整治行动,已过半年多。半年多来,除了一系列令人称赞的专项行动——诸如打击电信诈骗、拐卖儿童妇女、黄赌毒、足球腐败之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也取得了不俗战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诱发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潜滋暗长,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仍然明显存在。目前一些地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治安问题尤为突出,形成了城市管理中的“软肋”和违法犯罪的 “高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2010年1月26日,中央综治委召开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期尽快扭转重点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孟建柱要求,各地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予以强力推进。 同年6月13日,公安部召开“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再次明确要求,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易发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半年多来,各地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本着“清理一处整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巩固一处提高一处”的务实精神,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百姓安居乐业撑起一片晴空。 以严打带动整治,以整治深化严打 治标是治本的基础,只有严厉打击、集中整治,才能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打击和整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就在2010年1月26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表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把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始终将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街头 “两抢”、入室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准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违法犯罪。 我们注意到,半年多来,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主力军,各地治安系统坚持“以打开路”,积极会同刑侦、禁毒、网安等部门,因地制宜、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打击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并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扩大排查整治工作成果。 比如,世博举办地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落脚点”夏季专项行动,针对旅馆业、出租房屋等不同类型“落脚点”的治安状况,警种联动、部门协同,综合运用区域清查、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大检查管理、整治处罚力度,及时消除“落脚点”各类安全隐患。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曾指出,治标是治本的基础,只有严厉打击、集中整治,才能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创造条件。各地公安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紧紧抓住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以严打带动整治,以整治深化严打,进一步巩固成效、扩大战果。 挂牌警示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什么时候改变面貌什么时候予以摘牌 挂牌督办、一票否决、责任倒查……自去年初以来,这些字眼频频出现在各种文件和讲话中,凸显中央和各地党委、政府治乱的决心。 2010年1月26日,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孟建柱在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记入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实行责任查究,对被中央综治委挂牌整治的地方,要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就在那次会议上,公安部表示,对在全国有影响,特别是跨省份的犯罪输出地,公安部将选择50个县、市、区予以挂牌整治;对2009年公安部已经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面貌仍未改观、工作推而不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安部提请中央综治委挂牌整治,限期解决。 2010年4月,中央综治办与公安部共同牵头,会同中组部、民政部、司法部等8部门对京津沪渝穗5个城市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和意见反馈。之后,中央综治委启动对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0个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暗访工作。 同年7月中旬,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暗访检查组,赴各地对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公安机关也高度重视督导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力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福建省公安机关实行暗访督察与自觉整改相结合、本地打击与异地用警相结合、内部追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积极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出现新的治安乱点。河南省公安厅从经侦、刑侦、治安、禁毒、交警等厅直单位抽调90余人组成18个暗访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检查。 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什么时候改变面貌什么时候予以摘牌,凡摘牌后发生反弹的,再次进行挂牌整治——严厉的督导警示和问责机制,使此次排查整治很好地避免了走形式、走过场。 创新社会管理,治标更要治本 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共识 以“城中村”等为代表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是中国近年来大中型城市发展的衍生品。环境脏乱、鱼龙混杂、治安问题突出只是表象,其实,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缺乏统筹规划、社会管理严重滞后形势发展等深层次问题。因此,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共识。 各地公安机关把深入推进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上集思广益,创造出不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新模式。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把流动人口聚居的西红门镇金星地区作为试点实行社区化改造,建立集社区警务站、流管站、巡防站、民调室为一体的“三站一室”综治中心,并为每村安装监控摄像头。同时,还选拔优秀的社区民警担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并为各村配备专职巡防队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员。这些举措,使得金星地区刑事发案大幅下降,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红庄社区属于“城中村”,在未进行整治前,人们戏称红庄为“黑庄”,即“门难出、路难走、车难行、店难开”,群众意见非常大。社区警务人员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多、房屋出租户多的情况,首创 “三色三级”管理体系。社区警务人员将社区住宅按租住人数、人员情况和治安隐患大小,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绘制成图。红色为重点关注户、黄色为一般关注户、蓝色为放心户,并分别规定民警上门走访周期和工作要求,对流动人口实现了分层次动态管理。这些举措为红庄实现“华丽转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把流动人口聚居的西红门镇金星地区作为试点实行社区化改造,建立集社区警务站、流管站、巡防站、民调室为一体的 ‘三站一室’综治中心。”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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