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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向布达拉宫消防大队学习活动

时间:2011-11-23 00:00:00 【字号 】 【关闭

  
  公安部近日作出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向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的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拉萨市支队布达拉宫消防大队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布达拉宫消防大队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公安现役部队忠诚使命、不辱使命、献身使命的精神品质,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他们是新时期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的典范。要学习他们听党指挥、献身使命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竭诚奉献的高尚情操,切实做到 “人民公安为人民”;学习他们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向布达拉宫消防大队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牢固树立人民警察和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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