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再次部署11个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新一轮打黑除恶集中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再次掀起打黑除恶风暴,狠狠打击和震慑了黑恶犯罪。在为取得成绩欣喜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黑恶势力发展初期容易打,发展坐大的难打,发展成熟的更难打。黑恶势力在发展坐大的过程中,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为其违法犯罪及获取经济利益寻求庇护;黑恶势力聚敛了大量财富,为其向其他领域渗透、破坏打下经济基础。因此,打黑除恶务必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打早打小”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准确“知早识小”。在这次集中行动中,浙江省瑞安市一涉黑团伙横行乡里,警方在前期调查中却出现找不到受害人的情况,老百姓对这伙人恨之入骨,但由于惧怕不敢举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拓宽群众举报渠道,营造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打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及时获得犯罪信息,才能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苗头,抓住有利时机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打早打小”要求公安机关在思想观念上树立主动进攻的理念,要从黑恶势力“金字塔”的底层“釜底抽薪”,加大打击一般犯罪团伙的力度,把尚未形成气候的犯罪团伙打掉。在实践中,必须严厉打击雇凶犯罪、涉枪犯罪、公开结伙犯罪及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各类乡霸、村霸、街霸等团伙型犯罪,及早将其消灭在初级阶段、低级层次,防止其坐大成势。 对黑恶势力要“打早打小”,更要“除恶务尽”。 “除恶务尽”必须深挖“保护伞”。近年来,黑恶势力极力向政府机关、参政议政机关渗透,有的组织头目甚至头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商会会长等光环,造成的危害触目惊心。因此,打黑除恶必须敢于碰硬,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是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领导能力和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专项斗争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除恶务尽”必须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是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黑恶势力不断涉足经济领域,扩张经济实力,同时,“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要把能否打掉经济基础作为衡量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成败的重要标准。在侦查工作的初期,就对其资产的来源、流向和聚敛资产的手段进行详细调查,该冻结的要及时冻结,该没收的要及时没收,该接管的要商有关部门及时接管,坚决查封、扣押、冻结和罚没黑恶势力的资产,依法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是打黑除恶必须遵循的原则。只有持续不断地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发展的土壤,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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