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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四论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1-07-18 00:00:00 【字号 】 【关闭

  
  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任何形势下都不能削弱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必须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要位置,紧密结合党成立9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大力加强对民警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政治坚定、对党的忠诚刻在民警的灵魂中,熔铸到民警的血液里,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判断形势,善于从政治上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确保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要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只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只有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公安工作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行使职权,才能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必须做维护党的形象的模范。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集中代表着党的形象,公安工作的方法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关系到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只有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公安机关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通过公安机关的工作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党的形象和威信,才能巩固党在新时期的执政地位。实践证明,公安工作做得好的地方,人民群众对党的满意度就高,党的威信就高,反之亦然。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领导公安机关多做为民之事、善谋为民之策,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公安工作中真正得到体现和落实。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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