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上报告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上报告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郭声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指导,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长远发展。他表示,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郭声琨在报告中说,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08年9月以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郭声琨表示,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不断严密执法制度,构建执法管理体系,规范化改造执法办案场所,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过四年多不懈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执法管理更加科学、系统。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郭声琨说,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和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公安执法工作与之主动适应、积极调整。他在报告中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要继续加大组织推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重大意义的认识,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宽的视野组织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二要积极推动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积极推动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的立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加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执法制度建设。三要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严密执法过程管理,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考评指标体系。四要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狠抓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公安执法保障。(文:周栋梁 图:张建鑫) 央视《新闻联播》: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 张德江主持 (编辑:编辑部 来源: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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