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图片来源:最高检网站。 中国长安网7月12日电 (记者 濮阳艺婧)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就金融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0570件,49553人。最高检还发布了依法惩防金融犯罪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会上,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公布,2017年,检察机关共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0%。 万春分析,近年的金融犯罪呈现以下五大特征:一是发案率总体上呈现出多发、略有下降的态势,但仍处于多发状态,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二是金融犯罪影响面广、处置难度大。三是犯罪手段呈现网络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四是犯罪多层级集团化作案,欺骗性较强。五是内外勾连作案,追赃难度大,被害人往往损失惨重。 就上述情况,最高检发布了三件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针对现在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的频发多发,周辉案的主办检察官赵宝琦说:“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指导性案例相对于以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增加了“指控与证明犯罪”相关内容,更利于揭露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发挥案例的指导意义和普法意义。如:朱炜明案例完整呈现了检察机关针对证券犯罪隐蔽性强的特点,有力证明犯罪的过程;周辉案例展现了检察官证明被告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过程;叶经生案例展现了检察官揭示被告人行为具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本质特征的过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接下来,最高检将发挥指导性案例相对于司法解释更加灵活及时的优势,加大案例发布的频次,推进一线办案检察官重视案例研究。 据悉,针对金融犯罪现状,检察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多重措施,一方面依法从严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相关社会治理,促进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落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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