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下午14时许,山西省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值班室接到高速交警一支队十三大队值室的电话称:要求配合协查一辆晋H号牌的小型越野车,通过技术手段得知这辆车大约在二广高速主线忻州段向大同方向驶去,车上有两名涉嫌贩卖婴儿的嫌疑人及被拐婴儿。
大队值班室人员立即将该情况报告大队值班领导。掌握相关情况后,大队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启动大队应急预案。大队领导迅速通知正在路面执行巡逻任务的两组民警,在二广高速主线豆罗至三家村段(大同方向)严密巡查嫌疑车辆,一经发现立即设法拦截。 拦截 14时30分许,其中一组巡逻民警田鹏和赵雅斌驾车巡逻至二广高速660KM(大同方向)处,发现该嫌疑车辆,随即通过警用喊话器以检查车辆的名义将该车引导至紧急停车带内。同时民警田鹏用对讲机通知另一组巡逻民警陈社夫和夏军建来此汇合。
控制 嫌疑车被引导至紧急停车带后,民警立即冲上去,迅速控制了车上的一男一女(女子手中还抱着一名出生不久的男婴),并对两人进行询问。查询两人的身份证得知,刘某岗,男,38岁;王某某,女,62岁,两人都是山西代县人。十五分钟后,两组巡逻民警汇合并将两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了解。
(刘某岗的聊天记录,有交易的敏感字眼) 审问 被问到“这个孩子是谁的?为什么是由你们抱着?”,两名嫌疑人含糊其辞,其中一个男子反复强调,“这是我大姨子刘某萍生的,刘某萍在盂县高速发生了事故,我们要把孩子接回老家由孩子姥姥暂为代养。” 但是在问到“孩子多大了”,两人回答大相径庭,王某某回答,一个月;刘某岗回答说,两个月。但是执勤民警根据孩子的身体特征(皮肤有大量黄色,属于新生儿黄疸,尺寸也很小,体重比较轻)判断这个孩子尚未满月,很可能只有10天左右。很明显两人在撒谎!
(被解救的男婴)
与此同时,阳泉盂县警方传来消息,在阳泉医院的一男一女(刘某萍)已经交代了“这个孩子是将要被拐卖的”。 因为在14时,高速一支队十三大队民警接到事故报警,赶到现场发现车上有一男一女和一名男婴,中年女性受伤较重。事故发生后,这两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带着婴儿去医院检查身体,而是迅速转移这个男婴,并且要转移到200多公里以外的代县。于是文中的刘某岗和王某就从代县驱车赶到事故现场,趁民警不注意将孩子驾车带走。一支队十三大队民警怀疑这是个是拐卖孩子的团伙,同时给高速二支队和盂县警方报案,盂县警方在医院给刘某某的大姨子做了检查,并未生孩子的迹象。
(高速二支队民警将两名嫌疑人及被救的男婴移交给了盂县警方) 听到自己的同伙已经承认拐卖孩子的这个消息,刘某岗和王某某二人知道已经无力回天,只有无奈地承认了拐卖孩子的事实。17时许,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将两名嫌疑人及被拐男婴向赶来的盂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进行了移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于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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