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事业发展进入加速期 全国仲裁年受案量首次突破20万件 法制网记者 张维 春末夏初,刚刚好的温暖中,绿茵渐浓,一如活力正足的中国仲裁事业。 4月28日,2017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召开。《法制日报》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2016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量突破20万,实现历史最大增量。 与这个季节相对应,中国的仲裁事业也迎来拐点。“中国的仲裁事业发展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当下我们亟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说。 从10万件到20万件只用了3年 22年前,国务院法制办的前身——国务院法制局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了《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上述文件对于彼时颁布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具体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20余年间,中国的仲裁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仲裁机构的受案量已连续22年保持增长。年均增长率超30%,最高时达68%。 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介绍,2016年全国251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0.8万件,继2013年突破“十万”件以来,首次突破“二十万”件大关,同比增加7.1万件,增量约为2015年的3倍;增长率达到52%,为2015年的2倍。“从10万件到20万件,我们只用了3年的时间。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已经驶入了快车道。” 除了受理案件总数,标的总额、调解和解率和涉外案件数量等其他几项指标也均有显著提高,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的占比均有所降低,呈现出“四升两降”的良好局面。 受理案件标的总额实现较大增长。2016年全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达4695亿元,同比增加583亿元,增长率为14%。仲裁机构平均受案标的额为19亿元,同比增加2亿元,增长率为12%。 调解和解率稳步增长。2016年全国仲裁案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共计12万件,占受案总数的58%,同比增加6.4万件,调解率上升1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仲裁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仲裁的特点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和显现。 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数量占比逐渐降低。2016年全国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案件共232件,占受案总数的0.11%,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共63件,占受案总数的0.03%,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全国157家仲裁委员会全年没有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占仲裁机构总数的63%。由此可见,仲裁裁决案件的质量稳步提高,仲裁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此外,涉外案件数量实现大幅增长。2016年全国共有62家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共计3141件,同比增加1056件,增长率为51%,创20多年来最大增量和增幅。除涉港、澳、台案件外,其他涉外案件1546件,占比49%。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外方的案件1137件,双方均为外方的141件;涉及全球57个国家和地区。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 20余年的成绩,证明了中国仲裁界过去的发展思路是正确的。20余年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仲裁所处的外部环境与内在需求都发生了变化,仲裁事业发展更实进入了加速期。 新形势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据了解,这也是今年全国仲裁工作需要研究的重要任务。 就如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甘藏春强调,首先要解决好出发点:一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实际出发,从中国现在发展所处的阶段出发。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做法,毕竟二者的起步并不在同一个点上。 二是以仲裁法为依据。在仲裁法规定的范围内,还有很多机制体制有需要完善的空间。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即重点研究目前仲裁界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 四是遵循包容式发展的思路。甘藏春指出,“仲裁机构中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必须看到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各仲裁机构也要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研究仲裁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 甘藏春坦言,在近期调研中发现对于仲裁问题的理论研究还不足,包括仲裁界自身对于很多问题的思考还不够。 关乎仲裁事业发展的问题在甘藏春看来,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政府与仲裁机构的关系。其中包含细化仲裁机构的定位定性,探索适合仲裁机构特点的财物管理与人事管理制度等。 二是仲裁机构的优势特点如何充分发挥。甘藏春表示,我们之前提出的衡量仲裁业的三率: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是值得继续坚持的。此外,还要探索区别于法院模式的仲裁制度建设与仲裁员队伍建设,以更好地彰显仲裁的特色。 三是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建设。包括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办的关系,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等。 四是仲裁机构的专业化与区域化的关系处理。目前仲裁机构都在设区的市建立,如何体现专业化,专业化与属地管理的关系如何理顺,是必须关注的问题。 五是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仲裁体系。“中国作为大国,应该在国际仲裁界有自己的地位,我们要扶持走向世界的高精尖的仲裁机构。但对于日常民商事纠纷的解决,又需要那些设区的市的仲裁机构融入基层来解决。”甘藏春强调。 六是党组织建设。甘藏春提出,各仲裁机构要普遍建立党组织,以保证政治方向。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开始有一些动作。据赵振华介绍,国务院法制办最近从建章立制入手,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三份文件。 在各种正在发生与将要发生的变化中,中国的仲裁事业正一路向好。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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