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解读 近年来,电动车由于价格低廉、灵活方便等突出优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快递、外卖等行业的首选,但是很多电动车驾驶员“我行我素”,遵章守法文明出行意识淡薄,违法乱象频现,交通事故频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广大交通参与者对电动车无牌照上路,扰乱交通秩序反映强烈。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增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出台了《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都需要登记注册,申请牌照。 那么去哪里登记注册?怎么办理?自己购买的车辆能否登记注册等问题,对于交通参与者而言尤为关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解读。 1、为什么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要登记上牌照呢? 以前电动自行车没有采取上牌管理,如果电动自行车在违法后驶离或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民警面临的查找难度很大,受害者得不到正当的法律保护。而在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后,每辆电动自行车都有自己的号码,并且车辆和车主一一对应,通过电动自行车号码就能快速找到车主。这样一来,能让大家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更加遵纪守法,从而加强了交通秩序的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使交通安全通行有了良好的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也得到了保护。 2、去哪里办理登记? 根据省公安厅《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登记规定》),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的登记挂牌工作,申请车辆注册登记的车主,可到交警大队及其授权设置的城区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交管站和车辆销售单位等登记代办点办理。 3、购车后多长时间需要办理登记? 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4、办理时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5、什么情况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被涂改或者与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不符的; 6、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能否登记注册? (一)《管理办法》公布前 (2016年12月29日) 购买的“两类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补充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合法来历和凭证丢失的情况说明,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办理。存在上述情况的“两类机动车”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18年1月1日,严格按照《登记规定》收存资料凭证。“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注册登记后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二)《管理办法》公布后(2016年12月29日) 购买的“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补充提供。 7、电动三轮车能不能办理登记? 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两轮车必须办理注册登记申领牌证后,才能上路行驶; 电动三轮车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是否管理、如何管理、是否登记,由市州人民政府决定。如果决定管理和登记的,按照市州政府的具体管理规定办理。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甘肃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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