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两会】敲黑板划重点,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这些热词,期末一定考!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报告的起草必须紧紧围绕咱们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来展开。 那么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都说了些什么呢?快来!一起看看这波新鲜出炉的热词助读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终身监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已先后对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三名严重腐败犯罪分子决定适用终身监禁。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指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服务于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破产审判工作的专业网站。该网站于2016年8月1日上线,可提供一站式的网上业务协同服务,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全流程信息公开。 聂树斌案 1995年3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并提起公诉。同年3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一审宣判后,聂树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孟东(被害人之父)分别提出上诉。同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二审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同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07年5月,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提出申诉。2014年12月4日,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后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由第二巡回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同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聂树斌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认为应当依法宣告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同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做好此案国家赔偿工作,同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进行调查。 大合议制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在部分法院试行大合议庭陪审制,即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5人以上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 专项执行活动 在推进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广西、四川等地法院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开展“草原风暴”“百日执行风暴”“六十天执行会战”“飓风行动”“春雷行动”“网络直播”等专项执行活动,运用“法媒银”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气势,形成了惩治“老赖”的高压态势,取得明显的执行效果。 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具有重要意义。在原有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基础上,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并全部正式办公,这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掀开崭新一页,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通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将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更加贴心、赢得民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工作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让法治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满满的“获得感”。 来源:人民法院报社 相关报道
|
地方
权威发布
中央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