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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5-150项目(重招)(0851-1561GZ14CL00A)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6-02-05 11:28:59 【字号 】 【关闭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5-150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43001-015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5-150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中药饮片

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备注: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药饮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药饮片)复印件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6.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6日 至 2016年02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229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229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6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11 0987
传真:020-8311 0987 邮编:510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37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

(编辑:编辑部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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