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72省道徐州至沛县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编号:JSZC-G2016-300
受徐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272省道徐州至沛县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72省道徐州至沛县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实施机构: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路线走向:路线起于徐州市区三环北路(310 国道 K235+830),向北经铜山柳新镇、沿湖农场、马坡镇、沛县五段镇、魏庙镇、胡寨镇,止于沛县东外环(253 省道 K26+152)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约25.284公里(不包含沛县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照明工程 投资规模: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064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5924.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09.10万元(不包括土地征拆费),预备费5066.66万元。 产出说明: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京台高速公路段,采用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京台高速至铜山段终点,采用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二)PPP合作模式 1) 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PPP项目运作方式。 2)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 3) 本项目公司采用有限公司性质,项目公司中政府授权政府出资方以现金及前期投入的费用入股,占49 % 股份,并授权政府出资方持股;社会资本以现金入股,占51% 股份。股权出资按照项目资本金计算。 4)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三)项目需求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社会资本合作方需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四)PPP项目期限 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五)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非收费道路,属于公益性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适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若存在相关政府补助资金,用于作为本项目政府付费来源之一。 其中,政府方股东对本项目投入的资本金不分红,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收益分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3、申请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申请人2015年6月以来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负债率在80%以下(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申请人具有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等级;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授信证明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及以后任一日)。 7、申请人2015年6月以来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8、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三项及三项以上合同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的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交工验收报告或者工程验收合格证书证明原件为准;同时申请人应至少具有1项成功签约的PPP项目业绩,且中标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9、申请人拟派项目公司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等与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高级职称;须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0、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项目管理的人员中至少有2人以上具备以下资格: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须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1、申请人近三年以来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12、申请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申请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下称《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下称《告知函》),本项目“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在《告知函》有效期内。 14、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8:3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接收人:付钢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1份 七、其他 详见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邮编:210012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20;83668512 采购人代表:宋超 联系电话:0516-85909736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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