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YHX-2017-0054 二、项目名称:长治县垃圾焚烧自动监控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为垃圾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明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交货地点:长治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指定地点。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它资质: (一)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如企业证件已经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专用收据(提供保险明细表同时法人及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计算机著作权软件登记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46号华夏银行8楼西,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地址:长治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670698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46号华夏银行8楼西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55-7976555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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