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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15 00:00:00 【字号 】 【关闭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安局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WCGDLG-20160801号

二、招标项目简介

1、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2、营房内外监控系统。

3、LED大屏显示系统。

4、卡口一键点调系统。

5、系统联网对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必须通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2014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项目或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项目。

    (4)投标人需提供视频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5)投标人需提供卡口一键点调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手工程。

(7)对该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5年及以上免费质保。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160815 0:00

公告结束时间:20160822 23:59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3165348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7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 接收截止时间:2016090311: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6082310: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0906日上午 8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0906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121-418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0906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76    传真:0514-82129116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121-418             邮政编码:225000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1108020819100000612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治                 联系电话:18752717000

                徐翔                           13815801100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十、特别提醒: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并备注项目编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0815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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