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90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京剧院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建大连京剧院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社会字【2014】5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京剧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连京剧院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山区东港区、华乐街北。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山区东港区,华乐街北,建筑面积约为12576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188.64万元。 2.4招标范围:大连京剧院综合楼项目弱电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7年8月19日开工至2017年9月18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 2.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 2.7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在建项目, 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 a、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项目经理需取得《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 b、开标前,项目经理需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c、投标保证金管理:只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d、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lnzb.com )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京剧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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