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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6-08-29 00:00:00 【字号 】 【关闭

项目编号:JSPXCG2016-13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易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承包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JSPXCG2016-13   ;

二、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1000m³/d—(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描述)。最高限价154万元,供货及安装期:1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4.企业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为投标申请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具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5月-2016年7月的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A、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201室)。

B、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上述原件核查。

C、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A、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9  月 21  日下午13:00开始。

B、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1  日下午13:30截止。

C、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5楼会议室)。

D、投标文件接收人:杨阳、徐燕、赵忠启

六、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评审有关信息:

A、评审时间:2016年 9  月 21  日下午13:30

B、评审地点: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5楼会议室)。

C、其他有关事项: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单科

联系电话:0510-80219555

联系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兴源中路88号

招标代理: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阳、徐燕、赵忠启                                                                                                                                                                                   

联系电话:0510-82703504/13665110981

传真号码:0510-82703504

联系地址: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采购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29 日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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