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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洛社中心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29 00:00:00 【字号 】 【关闭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关洛社中心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 HSCG20160829-01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就其洛社中心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洛社中心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      HSCG20160829-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空调项目采购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天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质保期: 2年;  

采购数量:215台;  

维修响应时间:3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能在并解决基本运行障碍问题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参数;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3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报价供应商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B.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C.投标人应是空调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且代理商必须提供空调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书。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6年8月29日- 9月2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2)采购文件发出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319室)。  

(3)采购文件发出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5月~ 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5月~7月的缴费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贰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指定帐户 (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1) 银行汇票;(2) 银行本票;(3) 转帐支票;(4) 电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月23日13:30始  

(2)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14:00止  

(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8楼会议室)  

(4)  投标文件接收人:匡诚洁、许逸雯  

(5)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  评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  

(2)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8楼会议室)  

(3)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8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  

本工程公告有效期自2016年8月29日- 9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联系人: 匡诚洁、许逸雯  

联系电话:0510-8330252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财政审计办公室招投标科  

2016829  

(编辑:编辑部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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