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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方案

时间:2012-06-21 13:45:00 【字号 】 【关闭

  项目概述

  建设需求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深入、逐步完善,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在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方面提出了众多的要求。为适应社会形势和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庭审信息化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度及法官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服务于法院的审判业务应用,是新时期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审判业务应用的重要特点,是法院“效率与公正”和“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的有效手段,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通过实施数字化科技法庭系统,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数字庭审,对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为庭审提供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法院的法庭的结构,进行设计,把某大法庭、某中法庭、某小法庭分别建高清数字法庭,在法院中心机房部署综合管理服务器,在服务器安装数字法庭资源管理软件系统。

  整体架构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完全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围绕法庭开庭审判,利用计算机网络、音视频信息采集、图像编解码、集中控制、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为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提供法庭智能预定,为书记员、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等参与诉讼提供举证示证、集中控制等多种功能,为完整、详实记录庭审全过程提供多种记录手段,并通过与法院已有信息系统实现无缝挂接,为庭审信息提供诸如直播点播等多种展现平台,从而达到“听的清晰、看的明白、记的完整、用的方便”的效果。

  数字法庭系统作为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办公OA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和数字审委会系统等无缝结合,实现庭审信息的综合利用以及案件信息的全过程共享(图1)。

  建设方案

  数字法庭系统整体拓扑结构

  法院审判法庭按大小设计分为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而按职称则细分为刑事庭、民事庭、少年庭、调解室等,数字法庭系统的建设同样以此区分,我们称之为数字庭审系统——数字化大法庭、数字化中法庭(刑事庭、民事庭)、数字化小法庭(刑事庭、民事庭)。本方案则按照大、中、小法庭进行设计高清数字法庭系统,如(图2)所示,以法院中心机房的数字法庭庭审管理软件服务平台为核心,建有数字庭审系统的法庭为节点,利用法院专网为媒介进行数字化的视音频传输,本地与远程法院、看守所、公众按照应用权限进行相应的操作,如:在本地管理员可以进行庭审控制、应用管理、权限设置、庭审排期、查询、直播点播等;而远程法院可通过本地管理员给予的权限进行庭审远程观摩、指导、交流等;看守所则在法院需要进行远程提审的时候,利用数字庭审系统与远程的看守所进行实时的远程交互开庭;法院可根据实际的需要把一些经典案例,通过数字庭审系统把案件上传至法院官网上,让公众进行浏览。

  法院内部网络

  如(图2)所示,在法院内部网络上存在众多的功能、权限及职责不同的用户还有不同的软件系统在网络上运行,不同的用户对某个法庭的庭审关注程度不同。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影像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及相关的法庭内的智能化信息存在于法院内部网络上,并与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无缝连接,系统自动获取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

  法院内部网上的某个用户如果希望观看某一法庭的庭审,并且他具有相应的权限,该用户使用浏览器登陆数字法庭系统,系统在对该用户认证之后,通过法庭局域网连接设备将音视频数据和举证信息发布到法院内部网,用户获得相应信息和密钥,登入收看庭审直播。

  数字法庭系统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庭审设备的的兼容性、扩展性及安全性。

(编辑:编辑部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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