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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防协会关于开展评选 “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安防工程企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6-17 11:09:49 【字号 】 【关闭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我省正在积极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到2013年末构建起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体系,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我省安防企业积极参与“平安城市”建设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配合“平安城市”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企业、用户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协会将开展评选“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安防工程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及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的对象主要为从事安防工程系统集成或设计、安装、维修的协会会员单位。推荐数量为30家。

三、评选指标

参照国家相关评选指标及方法,建立以质量和市场评价为主、兼顾发展和效益评价的评选指标体系。评选指标见附件《推荐申请表》。 

四、评选方法

采用综合指数评选方法。主要考察2009年、2010年企业发展及工程完成情况。

五、评选程序

申请:由符合条件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向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评选:由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选。

六、申请标准

1.安防资质二级以上(包括原资信等级,含二级)企业;

2.中级职称以上职工人数不低于10人;

3.无不良信誉记录。

七、时间安排

各申报企业请最迟于 2011年7月15日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处;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将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8月15日前将我省“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工程企业推荐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参加2011年全国“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工程企业推荐活动。

八、评选结果

1.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对入选企业授“‘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安防工程企业”牌匾。

2.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将入选企业报省公安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在“平安城市”建设中进行推荐。

九、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

1.申报材料在附件中下载;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不超过800字;

3.报表数据可保留1位小数;

4.全部资料(一式三份)于7月15日前报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敬锋        电  话:0551-2801347   传 真:0551-2801347

 

 

附件:《推荐申请表》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编辑:宇龙 来源:中国安防资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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