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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0-04-19 11:51:11 【字号 】 【关闭

关于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单位: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已于2010年4月1日施行,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会员申请,协会网站开通了协会会员管理系统。自本季度起,资质等级评定采取电子申报的方式,申请企业须通过协会网站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参见网站说明(www.aspia.cn或直接进入网站member.aspia.cn操作)。申请企业在网站填写相关信息时, 应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例如,企业名称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上全名填写),错误和不完整的信息将会对企业申请及领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初次申请的单位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格和评定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提交材料的电子文档一起送各市公安局技防办(协会委托各市公安局技防办组织初评)。提交的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按照第十三条中所列顺序编辑为一个完整的WORD文件,并刻录在光盘上,光盘封面应加注企业名称、法人签名和申请日期。    三、资质证书到期换证和晋级申请按照初次申请流程办理,除上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安防工程检测报告、验收证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并与上条要求的材料合并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内。    四、申请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的,在按照网站流程申报的同时,仅须提交相关变更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文档)。    五、资质年审流程另行通知。    六、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在技防工程竣工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检测,检测合格的应将检测报告交工程所在地市公安局技防办录入协会会员管理系统。企业在申请资质升级、换证时,工程检测情况作为评定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对达不到要求的,将按照评定办法给予降级直至取消证书。    七、对原持有资信等级证书的单位应在申请资质证书前将网站相关资料补齐,具体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八、各市评审小组初评也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初评管理员的账号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领取。同时每个季度初评结束后,各地要将当地本季度申请的企业情况汇总成表格,由初评小组成员签字后,和企业申报材料(申请表格和电子文档)一起报省安防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0551-2801317,2813946    特此通知   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处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编辑:api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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