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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防协会:关于开展本市技防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0 00:00:00 【字号 】 【关闭

各技防从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防监管平台和市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技防专家的作用,解决本市技防民警警力不足,自2015年起,本市技防民警不再参与技防工程评审验收,由技防专家团队担负起了相应评审、验收的工作。现因技防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协会秘书处拟于近日开展技防专家增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应聘条件

(一)熟悉与技防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政规范,有较丰富的技防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技防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胜任技防专家相关业务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事技防专家业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开展专家业务工作中,能为社会用户或技防从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三)从事技防工作满3年,具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掌握和熟悉技防工程建设和技防产品相关技术。

(四)通过本市报警协会组织的工程企业项目内审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格取得U盾的人员。

(五)自愿且能够安排一定时间参加技防专家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技防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身体健康,年龄30-65岁。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专家聘用程序

(一)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并愿意服务于本市技防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填写《上海市技防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从本通知底部下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

(二)审核。由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至专家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

(三)组织考试。协会秘书处组织所有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协会秘书处负责拟写技防专家应聘考试试题,并落实考场、考卷、监考、批改试卷等工作。

(四)公示。协会秘书处将通过审核的技防专家名单,在“上海安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协会理事长审批。通过公示并经协会理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进入协会专家库。

(六)发证。协会秘书处向进入专家库的技防专家颁发相关专家证书。

请有意者在2016年3月15日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许 磊 ,联系电话:22025716。

    

    特此通知。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2016年2月23日

 

上海技防专家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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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

民   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务

 

职 称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 编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主要工作经历(起止日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

 

 

 

本人专业领域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

 

 

 

本人参加过哪些重点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及论证等活动: 

 

 

 

本人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愿意成为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技防专家。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需提交学历、技术职称、身份证及技防专业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推荐意见栏:如申请人员是非退休人员,由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员是退休人员,则需由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

(编辑:编辑部 来源:上海安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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