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扬州警方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用心擦亮服务窗口,力求收获群众认可。一是注重自身形象,耐心服务群众。民警接待群众办理业务工作中,解答询问耐心、办理业务细心、服务群众热心、对老幼病残关心,时刻让群众满意,对待群众坚决杜绝“冷、硬、横”现象发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二是提高办事效率,细心服务群众。对于手续齐全的办事群众,一次性高效办理;对于手续不全的,由民警当面为其解释清楚,并把应补充的材料完整告知群众,确保第二次顺利办成;针对外地和初次来办理手续的群众,主动介绍办理业务有关注意事项及办理其他手续的有关单位办公地点和路线,以免群众多跑冤枉路。三是接受群众监督,专心服务群众。将办理业务的手续、程序、时限全部向群众公开,阳光作业、阳光执法,公布监督电话,安装评价器,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扬州市局) (编辑:api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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