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建设“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开展“车管进社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邮政分公司: 根据省公安厅2016年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工作部署,为了加快推进“车管进社区”工作,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依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邮政分公司)2015年7月签署的《合作协议》,经两部门研究协商,决定依托全省“邮政网点”建设“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由“邮政网点”工作人员接受群众委托,代办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与邮政部门通力协作,2016年11月底前,按照甘肃邮政分公司推荐的全省首批“邮政网点”名称及网点地址(附件1),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嘉峪关市各选择确定3个“邮政网点”,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县市区选择确定2个,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外县市区各选择确定1个,建成“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初步构建全省“车管进社区”的服务网络。(县市区推荐的网点只有1个的,按推荐的1个确定。) 二、“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的范围 因公安部交管局目前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警邮服务平台,在全国警邮服务平台未部署应用前,“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暂以人工受理方式代办以下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全国警邮服务平台建成部署应用后,“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按公安部交管局确定的范围执行。 人工受理代办业务的基本流程是:“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邮政代办人员受理、初审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将申请资料送“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所辖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审核办理,所办牌证、合格标志有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交“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送申请人,申请人选择邮寄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安排寄递。 三、“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收费标准 “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面向客户提供代办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服务,除交管部门收取的工本费外,“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相应收取一定的代办服务收费。邮政代办业务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放开地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根据用户需求以及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原则,由甘肃邮政分公司统一制定。 申请人选择邮寄的,寄递收费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所签《合作协议》附件《邮政寄递服务清单和服务优惠指导价清单》确定的“优惠资费”标准收取。 四、“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步骤 “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选择确定站点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5日)。按照建设“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确定的数量,由市州交警支队和市州邮政分公司共同牵头勘察,优先选择周边社区集中、居住人员较多的“邮政网点”,确定建设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站点。8月15日前,市州交警支队和邮政分公司将勘察确定的建设站点名称和地址分别报交警总队和甘肃邮政分公司备案。 (二)确定代办人员、组织培训、制定制度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按照代办业务需要,市州邮政分公司协调督促县市区邮政部门,确定“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人员,通报市州交警支队和辖区交警大队。市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和邮政分公司统一组织,对“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期间,由市州交警支队和邮政分公司根据代办业务的范围和本地实际,制定业务代办流程和业务衔接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交接手续。 (三)试点代办业务、完善设施场所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9月1日至10日,在兰州城关、武威凉州、庆阳西峰各选择一个确定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设置“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标示和“警邮服务专台”,试点代办业务,10日前3市交警支队和邮政分公司将试点代办业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分别报交警总队和甘肃邮政分公司。9月15日前,其他市州确定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完成“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标示和“警邮服务专台” 设置,全省市州车管所在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为邮政分公司提供专门的工作场地和设置邮政工作专席。 (四)统一开办代办业务阶段(9月16日后)。9月16日开始,全省确定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统一开办代办业务。市州交警支队和邮政分公司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扩大“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影响,引导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交警总队和甘肃邮政分公司联合召开全省推进“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视频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部署推进“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 在以上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公安部交管局部署推广全国警邮服务平台,交警总队和甘肃邮政分公司按要求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按要求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开展“车管进社区工作”是省公安厅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的重要举措。借助“邮政网点”优势建设“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是实现“车管进社区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各市州交警支队要高度重视,主动牵头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邮政分公司要切实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甘肃邮政分公司《合作协议》要求,积极联系市州交警支队,与市州交警支队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既涉及公安交管、邮政部门各自工作,又需要两部门协作配合。市州交警支队和邮政分公司要切实加强“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的协调配合,在每阶段建设过程中,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各自工作进展,会商工作事宜,对需要两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做好代办业务流程、业务工作衔接等制度的制定工作,确保“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开业后各项代办业务依法依规有序办理。要加强代办业务受理、办理情况的联合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 (三)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国警邮服务平台未部署应用前,明确人工受理的代办业务由交警大队办理,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选择确定的“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各市州交警支队要按代办业务范围及时向业务衔接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授权,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的办理。“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也要确定专人受理代办业务,按要求及时向交警大队车管所送交代办业务资料和领取已办理的业务牌证、标志,及时送达申请人或办理寄递。“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业务,要严格执行受理业务工本费收费标准和代办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或搭车收费,收费标准要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和“警邮服务专台”标示式样全省统一制定,由市州邮政公司按统一式样制作后发“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设置。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6年7月25日 (编辑: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甘肃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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