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严禁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或执行不力、贻误战机,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并处分,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引咎辞职或免职。 第二条:严禁报警不处、处警不负责,玩忽职守、执行任务临危退缩,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 第三条:严禁耍特权,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违者一律先行禁闭。 第四条: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一律依法依纪查处。 第五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私分、挪用暂扣款物,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六条:严禁瞒报、迟报重大警情、重大违法违纪,在立、破案中弄虚作假,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娱乐性消费,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八条:严禁参与赌博,涉足色情场所,违者一律处分。 第九条:严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第十条: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违反上述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党纪政纪条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api 来源:), 第一条:严禁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或执行不力、贻误战机,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并处分,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引咎辞职或免职。 第二条:严禁报警不处、处警不负责,玩忽职守、执行任务临危退缩,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 第三条:严禁耍特权,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违者一律先行禁闭。 第四条: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一律依法依纪查处。 第五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私分、挪用暂扣款物,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六条:严禁瞒报、迟报重大警情、重大违法违纪,在立、破案中弄虚作假,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娱乐性消费,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八条:严禁参与赌博,涉足色情场所,违者一律处分。 第九条:严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第十条: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违反上述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党纪政纪条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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